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辽宁省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制度实施方案》(辽市监联〔2022〕15号)要求,学院按照《辽宁省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方案》,对2023年11月7日之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qybz.org.cn/)上公开的现行有效企业标准开展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评估工作,拟推荐沈阳长顺电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作为2023年度辽宁省电线电缆产品领域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(详见附件)。
现将推荐名单对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。如有异议疑问,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或学院。
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(工作机构)联系人:王良泉
联系电话:23237905 13644003617
电子邮箱:2919704239@qq.com
学院(评估机构)联系人:田驰
联系电话: 13516094125
电子邮箱: 46755296@qq.com
附件:2023年度辽宁省电线电缆产品领域企业标准“领
跑者”推荐名单
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学院
2023年12月22日